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组织部《2024年11月基层党建工作指引》,结合工学部党委坚持加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委,就11月份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以下指引,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理论学习。各党支部要加强理论学习,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相关指引如下(学习资料详见附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建成文化强国战略目标,不断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引领师生汇聚起文化强国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凝心聚力推动改革行稳致远。
(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第20期《求是》杂志重新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0月15日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把握民族复兴的时代主题,唱响昂扬奋进的时代主旋律。
(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鼓励大学生弘扬科学精神,积极投身科技创新,为促进中外科技交流、推动科技进步贡献青春力量。
(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海洋大学全体师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领会重要回信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激励师生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积极投身科技创新,不断书写建设教育强国的新时代答卷。
二、做好学校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单位、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期满验收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聚焦凝练打造“一党委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发挥党建“双创”辐射作用,强化示范带动,认真梳理总结,做好期满验收工作。
三、做好学校2022年党建创新项目、2023年党建创新项目结题和2024年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把党建创新项目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力抓手,聚焦学校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不断推动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
四、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各党支部要尽快完成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于11月22日前完成本年度预备党员的接收工作以及到期转正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入党培养登记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等材料,于11月22日前汇总交到行政楼622室,并将下半年的《接收预备党员备案表》《预备党员转正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hsdj@scnu.edu.cn,同步完成单机版和网络版党务系统中新发展党员以及到期转正预备党员的信息录入。
五、抓好党支部书记网络培训工作。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党支部书记(不含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培训全省高校万名基层党支部书记网络培训,及时跟进参训学员学习情况,做到参培率和结业率均达到100%。
六、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师生党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规范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严格党费收缴,按要求做到党费收支情况定期公示。
华南师范大学半导体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总支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