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工学部半导体科学与技术学院接受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第三轮)

2024-04-19 16:54:00

华南师范大学工学部半导体科学与技术学院于2021年3月正式发文成立,是学校教学科研单位。2021 年 10 月,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政府、南海区政府和华南师范大学正式签署四方协议,共建南海校区工学部,重点围绕半导体、微电子(集成电路)、通信工程、人工智能、显示、氢能等支柱产业建设,工学部半导体科学与技术学院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工学部半导体科学与技术学院现有“广东省芯片与集成技术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微纳光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低碳与新能源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凝聚态物理、电子科学与技术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等3个学术型硕士学位点,1个电子信息专业型硕士学位点(包括三个领域: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集成电路工程、光电信息工程),2个博士后流动站和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本科专业,已建成“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流动站”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2024年已申报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点;南海校园工科大楼预计2024年下半年交付。 

    为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面向全国接受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欢迎符合条件的同学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工学部半导体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现将调剂工作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生调入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在简章上公布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专业A类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有通信、微电子、光学、集成电路、材料等工学背景考生优先。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可视为相同;符合初试科目设置的第一志愿学术型研究生或专业型研究生可以互相调剂。

5、我院不接受单独考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

6、满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关于调剂的其他要求。
       二、接受调剂的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联系方式

080300

光学工程

全日制

电话:0757-86636957

邮箱:gw_semi@scnu.edu.cn

网址:

http://semi.scnu.edu.cn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全日制

 

三、调剂流程

符合上述接收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院招生名额尚有缺额的专业进行复试,具体程序如下:

1、华南师范大学将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我院缺额专业接收调剂信息,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信息,并提交调剂申请。“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2006:00开通,系统关闭时间为4月20日18:00,具体以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如有变化将另行在学院官网公布。

2、在调剂系统报名截止后,按相关规定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并在调剂系统向拟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复试,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

3、调剂考生按申请调入招生单位的复试方案(参考我院此前发布的第一志愿复试方案http://semi.scnu.edu.cn/a/20240323/890.html)进行复试。复试后,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是否待录取,并在调剂系统向待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的调剂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结果。未经过调剂系统调剂或未在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结果的调剂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4、对于调剂考生的拟录取结论有变时,如无特殊原因,招生单位或考生须及时知会对方,必须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拟录取状态;未能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可申请再次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具体接收调剂专业以及各专业接收调剂名额,均以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信息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华南师范大学工学部半导体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