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3-07-04 15:55:00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07-04]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

二、假期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7月6日前组织一次实验室“地毯式”安全检查,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危险废弃物、大功率用电设备、消防安全等,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二)隐患整改。对发现的实验室隐患,能现场整改的必须立行立改,无法现场整改的隐患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整理更新至《各单位未整改隐患台账》(附件2),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马上停止实验活动,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实验。

三、假期实验室安全管控

(一)假期实验室开放备案。各单位按照附表《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统计表》(附件3)要求,填报本单位所有实验室的开放使用情况。假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场所,由各单位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实施封闭管理。同时,加强对实验室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处置实验室突发的安全事故。

(二)实验室管理。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严格管控实验室危险源,禁止在实验室内开展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实验开展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做好安全教育培训,配备个人防护用具,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范开展实验,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假期尽量不安排高危或过夜实验,如必须安排,须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工作。

(三)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应确定实验室应急负责领导及各实验室的安全应急联系人,制定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如遇紧急事件,应妥善处置,并立即向学校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报告。

四、有关要求

附件2及附件3由各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9日17:00前将电子版和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cc6@scnu.edu.cn。

联系人:龚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5211109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附件2:《各单位未整改隐患台账》

附件3:《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统计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