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师生员工、各住户:
为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教育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印发近期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穗教防控〔2022〕180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学校决定在执行学校10月26日《关于防范疫情风险,强化校园管理的紧急通知》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和大学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门安全管控。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和基建处要全面排查出入校漏洞,重点检查围栏损坏处、绿植围挡处、矮墙等人员可通过且无人看管的区域,及时修缮、堵上漏洞。保卫处要全面把控校园进出通道,做到区域合理、专人负责、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对进入校园人员要逢进必查,严格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做好登记,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和体温正常并佩戴口罩者方可进入学校。证件过期人员、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基建处等单位要加强第三方从业人员管理,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要加强接送人员管理。社会服务处、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要排查并立即暂停校内线下培训和各类办学办班活动。
二、加强人员出行管理。在校学生及住在校内的所有教职员工、校内居民非必要不外出,确需离开的,师生员工需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校。离校人员、在校外居住的教职员工以及在校内居住、校外上班的其他人员严格落实“两点一线”,自觉做到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身处中高风险区、居住在管控区域或实行封闭式管理区域的师生员工和校内居民,暂缓跨区域返校。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所有外省(外地)返粤(返校)师生员工和校内居民,需按属地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加强师生健康监测。人事处、学工部、研工部和各二级单位全面排查掌握在校师生员工以及未返校师生员工的详细情况,精准排查7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师生员工,切实维护好“疫情信息预警平台”电子台账,执行好师生健康监测等各项制度。要督促健康码异常等重点人员依法如实报告,积极配合分类健康管理。对涉疫师生要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对实施隔离治疗、封控管理和暂缓返校的学生,要“一生一案”组织好线上教育教学活动。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关注、生活关心和心理关爱,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预防,防止心理危机极端事件发生。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居委会以及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切实用好各类媒体矩阵,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及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引导师生强化“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少聚集、不扎堆,牢记“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防疫四件套,近期尽量减少快递和外卖,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营造人人动员、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校园疫情防控氛围。
五、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暂停各类校际、校区、院系间大型活动。除正常教学活动外,校内暂停举办大型活动,各类会议、活动能线上不线下,减少人员聚集。线下活动参与人数超过50人的须提前向校防控办报备。后勤管理处要统筹做好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各单位根据管理职责做好本单位环境卫生工作,重点加强课室、图书馆、饭堂、礼堂、实验场所、体育馆和快递取送点等重点场所的通风、清洁和消杀管理工作。
六、加强防疫物资和后勤服务保障。各单位要根据最新防控要求和属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及时细化完善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充分做好生活服务保障,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要保证学校物资供应渠道安全稳定,确保校园生活必需品供应有序、储备充足、价格稳定,确保在校师生员工用餐安全。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餐食保供机制,切实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七、加强督导检查力度。近期学校仍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督查,尤其是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和实地督导,对典型问题将予以通报,对防控不力的单位将严肃追责。
佛山校区、汕尾校区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属地防控政策,另行发布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如发生异常突发情况,请联系以下电话:校医院,85211120;保卫处,85211100。
华南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