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工作部署,各二级单位要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认真抓好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健康,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持续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及实验室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在国庆前组织一次实验室“地毯式”安全检查,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危险废弃物、大功率用电设备、消防安全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行立改的,马上落实整改;不能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做好临时安全防范措施,直至整改完毕;重大安全隐患须立即停止相应项目的实验活动并报国资处备案,待整改完成或完善防护措施后经国资处审批后方能恢复。
三、假期实验安全管理要求。假期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做好各类危险源的管控工作;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关好门窗,关闭水、电源、热源;有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并报实验室负责人审批,实验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标准操作程序,禁止单人在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开展危险性实验活动。
四、其他要求。假期如发生紧急情况或安全事故,应妥善处置,并立即向国资处、保卫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实验室安全应急联系人:
冯老师 13925140855 胡老师 15017543586
保卫处值班电话:
广州校区:石牌校园85211100 大学城校园39310110
佛山校区:0757-86687110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