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招生单位: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严格落实招生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复试工作规范和考试安全,确保2022年“平安研考”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对各招生单位2022年研考复试录取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及形式
检查人员由各招生单位选派,原则上由各招生单位纪委书记及负责招生相关工作人员2-3人组成,采用各校区内的招生单位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时间安排
2022年各学院复试工作期间,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小组与招生单位提前商定,并报招生考试处备案。
三、检查内容及方式
检查小组根据教育部对复试录取工作的要求,在各招生单位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对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内容,对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管理、安全保密及关键环节工作情况进行逐项逐条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表各项内容,相关工作意见和改进建议应填写在检查表最后一栏,经检查小组成员确认后签字(见附件1)。
此次检查工作坚持严字当头,由招生考试处统一指挥调度,各检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检查工作从“听、看、问、查、改”五个维度展开,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材料审核、问题反馈、整改督导等方式进行。对于复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管理混乱、安全保密及复试关键环节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的单位,检查小组应在形成负面清单、反馈招生单位的基础上,将存在的安全隐患或管理漏洞反馈招生考试处。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单位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复试录取检查工作。要本着对事业和工作高度负责,站在维护研考良好社会声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高度,积极配合检查小组完成各项检查和督导工作。
(二) 各招生单位要以此次招生录取检查工作为契机,对标对表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各项工作要求,提前进行自我检查,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查漏补缺。对于检查小组反馈的问题能即刻纠正、弥补的,要做到立行立改;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以钉钉子精神,盯住重点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限期实施整改,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招生录取工作万无一失。
(三)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检查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主动与检查小组进行工作对接,并提前做好与本单位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检查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
请单位在3月28日前将《检查小组人员登记表》填写好后将纸质版(盖章)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213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zsb03@scn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5135。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检查小组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