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科学技术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名单确定
学院按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本单位符合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具体名单如下: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生编号 | 考生姓名 | 初试成绩 | 备注 |
1 | 08090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105740000012200 | 侯海文 | 297 | |
2 | 08090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105740000012203 | 王雨阳 | 286 | |
3 | 085400 | 电子信息(专) | 105740000013071 | 方雨苏 | 321 |
三、调剂
本院计划5月20日前后开展考生调剂工作,按剩余招生指标1:1.2至1:1.5,最高不超过1:1.8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调剂系统的筛选排名确定调剂生复试名单,具体调剂办法请参考学校发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办法》https://yz.scnu.edu.cn/a/20200508/388.html和我院的调剂信息ttp://iomt.scnu.edu.cn/a/20200510/266.html。
四、复试时间与形式
第一批,5月15日至20日,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批,2020年5月20日至25日,调剂考生。
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为保障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拟采用双平台、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主机采用ZOOM平台,辅机采用腾讯会议平台,具体操作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平台操作手册》http://iomt.scnu.edu.cn/a/20200510/265.html。
五、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我院将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1.考生需验证的材料
考生需将以下材料的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我院招生邮箱。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查学生证,含网络教育应届生、自考本科应届生),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政审表。应届生和暂缓就业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下载地址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4)大学历年成绩表
(5)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rz/)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往届生)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应届生)
(7)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
(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定向就业生)
(8)《诚信复试承诺书》
(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其中,各类考生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包括: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3)(4)(6)(8);
网络教育或成人教育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3)(4)(6)(8),以及录取当年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往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1)(2)(3)(4)(5)(8);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包括应届生和往届生):还需要提交(7)。
※上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入学后须提交纸质版原件到我院研工办复核。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经专业指导组及二级招生单位签署意见同意后报招生考试处备案。拟录取后再补提交的申请无效。
2.提交加分项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须在5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由本院通知),并交给招生考试处审核。
(二)复试(每生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包括复试科目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个部分,均通过网络远程复试进行。
1.复试科目考核(满分100分)
由考官根据考生报考或调剂专业选择考题(从固体物理、半导体物理、材料综合、光电综合4套试题中选1套),以网络远程问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重点考察考生对这些专业问题的掌握情况和逻辑表达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1)外语考核(20分)
随机抽取英文短文翻译试题给考生翻译,考官根据考生翻译打分,同时考官可以通过与考生英语对话,考察考生的英语翻译和听说能力。
(2)专业素质考核(50分)
考官根据考生报考或调剂专业即兴提问,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研究动态、科研创新成果等的掌握和了解情况。
(3)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30分)
重点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等,尤其要切实加强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凡发现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三)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本院邮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的体检报告原件(近3个月内有效)。无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项目、内容参照我校统一标准:http://iomt.scnu.edu.cn/a/20170307/161.html。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1.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2.复试成绩=(复试科目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生分开排序,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4.拟录取名单将在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网站:http://yz.scnu.edu.cn/)
七、其他
新生应按时报到。我院报到地址分为广州石牌校区、佛山南海校区两个方向。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三个月内,本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在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八、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20-85215603-802
联系人:周老师
单位网址:http://iomt.scnu.edu.cn/
招生邮箱:021yz01@scnu.edu.cn
通讯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半导体科学技术研究院研工办
邮编:510631
2.招生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处:020—85211016
传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3.学校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传 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zkc.scnu.edu.cn
半导体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5月7日